医药专利知识小课堂
2020.02.11 19:47:379460人已看


问:如果某专利权人拥有医药产品专利权,其他人还能否就这个医药的新用途来申请专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均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具体到药品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通常包括化合物专利、制备方法专利和药品用途专利。针对已有药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剂型、给药方式、生产工艺、新的用途等方面持续开展研发和创新,并可以针对其完成的创新成果申请专利,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在我国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问:如果可以就医药的新用途申请专利,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获权?


  虽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就其完成的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但提交了申请不等于就能获得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等一系列法律审批手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申请只有在满足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公开充分等授权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而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需要对全世界的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即与现有技术相比,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问:如果可以就医药的新用途申请专利,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获权?



  虽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就其完成的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但提交了申请不等于就能获得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等一系列法律审批手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申请只有在满足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公开充分等授权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而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需要对全世界的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即与现有技术相比,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问:如果医药产品专利权和医药新用途专利权分别掌握在不同专利权人手中,那么这个药品用途专利如何实施?



  如果某单位就已有药品的新用途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审批获得授权,该单位在生产、销售该药品,并将其用于新用途时,需要获得已有药品在先化合物、制备方法等基础专利权利人的许可。反之,如果在先基础专利的权利人生产销售该药品并将其用于新用途,也需要获得新用途专利权利人的许可。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说的专利权人之间的交叉许可。



问:什么是医药用途发明专利?



  医药用途发明专利是医药领域特有的一类发明专利。如果研究人员发现了某种物质具有治疗某种疾病的效果,可以根据此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此外,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专利申请中,通常应将医药用途权利要求撰写为例如“产品X在制备治疗疾病Y的药物中的用途”的形式。




问:医药用途发明专利申请需要怎样才能获得授权?



  同其他专利一样,医药用途发明专利需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法定要求,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充分公开的要求。新颖性是指要求保护的主题是新的,即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公开过此物质具有要求保护的用途;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此用途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要求保护的主题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于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如果该新用途不能从产品本身的结构、组成、分子量、已知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该产品的现有用途显而易见地得出或者预见到,而是利用了产品新发现的性质,并且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可认为这种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有创造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充分公开是指在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记载所使用的药品、使用方法及所取得的效果,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医药用途发明。



问:什么是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


  有些情况下,研发人员针对已知药物进一步研究,发现以前未曾发现的新的医药用途,即第二医药用途。例如阿司匹林最初的用途是解热镇痛,后来研究人员又发现其具有治疗心脏病的新用途,这里的治疗心脏病就是第二医药用途。申请人同样可以就已知药物的第二医药用途申请专利并获得保护,对此专利,称之为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可以按照第一医药用途发明同样的形式撰写。


问:医药产品发明专利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前者保护的对象是产品,后者保护的对象是用途;两者的保护范围也不同。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方案。对于医药产品发明专利而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医药产品发明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医药用途发明专利而言,未经医药用途发明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将其用于该用途。例如,甲拥有药品X的专利权,乙拥有药品X制备治疗高血压药物的用途的专利权。由于甲可以禁止他人使用药品X,所以乙在实施自己的专利权时仍然要经过甲的同意;由于乙可以禁止他人将药品X用于制备治疗高血压的药物,所以甲如果将药品X用于制备治疗高血压的药物时仍然要经过乙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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