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名单公示
2021.08.31 11:01:198153人已看


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名单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为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部署,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增强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根据《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联合开展了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材料提交、形式审查、专家初评、复评答辩等环节,遴选出20家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或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1年8月30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侯金霞

电话:010-62083852

邮箱:houjinxia@cnipa.gov.cn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惠斌

电话:010-66092082

邮箱:gxc7937@moe.edu.cn



附件


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公示名单

(按照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安徽工业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海南大学

河海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开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西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扬州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发服字〔2020〕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其他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部署,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增强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根据《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初步筛选、专家初评、复评答辩、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北京工业大学等第二批37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将名单公布。


相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业务工作开展、信息资源建设、相关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产业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高校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提供全流程信息服务,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丰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内容,促进高校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7月6日


附件:


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

(按照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东南大学

福州大学

复旦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

河南大学

湖南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昌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青岛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深圳大学

石河子大学

四川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武汉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燕山大学

云南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南大学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规字[2017]62号)联合开展了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提交材料、初步筛选、专家初评、现场答辩等环节遴选出23家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或教育部科技司。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 

联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王波 

    教育部科技司 刘法磊 

电 话:010-62083109/66096733 

邮 箱:wangbo_2@sipo.gov.cn 

    liufalei@moe.edu.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教育部科技司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 

(按照拼音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宁波大学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湘潭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山大学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邮箱:6710265@qq.com
©版权所有(a5.cn)  备案号码:苏B2-20110049-15
徐州八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