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新《商标法》正式生效
2019.06.05 09:54:098958人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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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日,芬兰新的《商标法》正式生效。下文将介绍该法律所带来的一些重要变化。

仅可在线进行商标申请和续展

目前,人们只能通过在线服务来申请商标注册与续展。芬兰专利注册局(PRH)不再接受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特殊情况除外。新法律不再承认仅缴纳相关费用就可对注册商标进行续展,即缴费续展。

详细说明已注册商标的产品与服务清单

如果商标持有人是在2014年1月1日前申请注册商标的,那么其有机会详细说明该商标的产品与服务清单。商标持有人最迟可在申请商标续展时详细列出产品与服务清单。如果商标持有人没有这么做的话,那么其商标的保护范围可能会受到限制。

商标撤销与宣告无效的全新行政程序

目前,人们可在PRH通过一种行政程序来申请撤销相关商标或提出商标无效请求。除了使用这种新的行政程序之外,人们还可以在芬兰市场法院(Market Court)提起法律诉讼。商标的撤销适用于以下情形:商标在注册之后未发挥其功能,即商标在注册后5年内未投入使用。

全新的在线服务

2019年5月初,PRH引进了如下两种全新的在线服务:

1.针对已注册商标的相关申请服务:使用该项服务来申请更改注册商标的信息;详细说明已注册商标的产品与服务清单;提交异议申请;申请撤销商标或宣告商标无效。

2.答复审查意见书、完成申请或异议以及申请延期等服务。人们还可以使用该项服务来撤销异议申请。

提供个人身份代码的要求

目前,商标申请人和持有人(个人)必须在其申请中提供其个人身份代码。在芬兰的商标注册部门登记过信息的所有其他个人(包括商标代理人和代表或提出异议的人员)也必须提供此种代码。

《商标公报》不再公布已注册商标的续展及变更情况

根据新法律的规定,《商标公报》不再公布已注册商标的续展、保护范围的限制、转让以及其他变更情况。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新法律生效后所提交的续展或相关变更情形。(编译自www.prh.fi)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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