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马德里体系运转的最新安排
2020.04.07 17:30:0812130人已看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国针对疫情采取的应对措施可能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用户产生影响。为保障马德里体系保持顺畅运转,确保马德里用户、各成员国知识产权局和产权组织国际局等在马德里体系流程中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特别做出以下安排。



1、与产权组织的邮政通信暂停


      由于瑞士同一些国家间的邮政服务暂停,且须遵守当地政府公共卫生部门有关规定,产权组织在接到进一步通知前无法通过邮政发送或接收用户通信。


寄送给产权组织的通信


     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可继续通过马德里体系保持与产权组织的通讯,但只能以电子方式发送。申请人、所有人和代理人可使用“马德里案卷管理器”(Madrid Portfolio Manager)的上传功能或通过“联系马德里” (Contact Madrid)向产权组织提出请求。强烈建议您使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电子服务系统,即电子缴费、电子续展和电子后期指定(e-Payment, e-Renewal and e-Subsequent designation)


寄送给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通信


      已经向产权组织提供电子邮件地址、选择接收电子通讯的申请人、所有人或代理人,将继续接收产权组织发送的关于马德里体系流程的通讯信息。


      对于尚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的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 一旦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产权组织提供有关电子邮件地址,产权组织将立即发送与登记有关的通讯信息;

      · 如国际申请或登记申请有任何不规范,在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产权组织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前,此类不规范暂不予通知。


      产权组织将继续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国际注册和登记,这符合申请人和所有人的最大利益。但是,如果一项国际申请或登记申请不规范,如产权组织无法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申请人或所有人,虽然补正不规范的期间不会起算,但在国际注册簿的注册或登记将被推迟。


      产权组织将继续在国际注册簿中记录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通讯信息,如临时驳回通知等,这也符合所有人的最佳利益。上述通讯涉及被指定缔约方对商标的保护状况,以及载有关于提出可能的复审或上诉请求的时间等敏感信息,例如对临时驳回作出答复的时限。


      产权组织在国际注册簿上记录上述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通讯信息后,将在马德里监视器(Madrid Monitor)上公布,包括上述通信的一份副本。强烈建议尚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的国际注册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定期查看马德里监视器,以了解其商标在被指定缔约方的保护状况。所有人还可以设置马德里监视器提醒,以便在国际注册出现新记录时及时收到自动电子警报。


      定期查看马德里监视器便于所有人对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讯信息作出快捷反应,从而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临时驳回通知作出答复的时限应该在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规定的固定日期届满前,例如在一些缔约方,上述时限从主管局发出通知或将通知发送给产权组织之日起算。


如何向产权组织提供电子邮件地址


      鉴于目前的情况,产权组织强烈建议尚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的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接收马德里流程中产生的通讯信息。申请人可在其国际申请中直接注明电子邮件地址,尚未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的申请人、所有人或代理人也可通过“联系马德里”(Contact Madrid)补充提交有关信息。



2.马德里体系用户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时限的延长



      在疫情期间,如果未能遵守马德里体系规定的时限,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如果有关成员国主管局不开放办公,相关时限是否自动延长?


未满足寄送产权组织的通信时限的补救措施


      在世界上某些地区,由于采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措施,如封城、隔离或自我隔离等,可能导致邮件、邮递服务甚至电子通讯中断。


      在此情况下,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有关议定书实施细则》(《细则》)第5条第(1)、(2)、(3)款,马德里体系的用户通过邮局寄送给产权组织的通信未能在时限内寄达的,可在不迟于邮局、邮递服务或电子通讯恢复服务后的5天内寄出该通信,产权组织可予以宽限,但仍应在不迟于有关时限到期后的6个月内收到通信。

      用户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官方公告或注册医师的证明等,以向产权组织说明发生上述延误的正当理由。


继续处理


      未能遵守《细则》第11条第(2)和第(3)款、第20条之二第(2)款、第24条第(5)款b项、第26条第(2)款、第34条第(3)款(c)项(iii)和第39第(1)款规定或提及的时限的,马德里商标所有人或申请人可请求产权组织国际局对其国际申请、后期指定以及缴费等相关业务予以继续处理,且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或提供任何证据。


      上述提及的时限包括:国际申请、登记使用许可、修正或撤销使用许可登记申请、后期指定、注销申请、国际注册删减或变更的补正时限,缴纳第二部分单独规费的时限,或申请在某些继承国家延续效力的时限。


      马德里商标申请人或所有人向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继续处理请求的,必须在上述时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向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正式的MM20表格,并应满足规定的所有要求。


指定缔约方主管局不开放办公的情况


      在疫情期间,各缔约方主管局如不开放办公,应将此情况通知产权组织,并明确关闭的日期,同时应在同一份来函中或在该日期确定后,通知产权组织其不开放办公持续的时间,以及重新开放的日期。


      根据《细则》第4条第(4)款,如果期限于有关主管局不开放办公之日届满,则该期限顺延至该主管局重新开放办公后的第一天届满。在马德里体系流程中与该主管局有关的所有时限(例如发出临时驳回通知的时限),包括所有人对该主管局发出的通知作出答复的时限(例如对临时驳回通知作出答复的时限),都将相应延长。


      在此,强烈建议各主管局在向产权组织通知其不开放办公的通讯函中,尽可能为国际注册所有人提供关于时限的更为灵活的措施与补救措施的信息。产权组织将在马德里成员概况数据库(Madrid Member Profiles Database)公布从各缔约方主管局收到的所有相关信息。(关于补救措施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第7/2020号信息公告




3.关于证明文件和摘录服务的临时措施



      在疫情期间,如马德里用户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和注册信息摘录服务,产权组织将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在没有进一步通知之前,产权组织仅以PDF格式提供下列文件的电子版:

      • 国际注册证和续展证明;

      • 指定国家注册证明;

      • 经证明的注册信息的详尽摘录。

     产权组织将随后尽快寄送上述文件的纸质副本。


      由于相关公共服务暂时关闭,产权组织的下列服务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发布经证明的注册信息的简单摘录;

      • 法律认证;

      • 加急办理。


      产权组织谨提醒国际注册日期晚于2011年1月1日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您可以使用马德里案卷管理器(Madrid Portfolio Manager)免费下载国际注册证明和续展证明的简要副本。(有关临时措施的更多信息,请查看第12/2020号公告)


4.马德里成员国主管局采取的相关措施   


     产权组织在收到各成员国主管局有关新冠肺炎期间工作安排的正式通知后,将通过信息公告予以发布,并在马德里成员概况数据库(Madrid Member Profiles Database)公布。


5.马德里在线服务:为业务连续性与及时响应保驾护航


      强烈建议申请人、所有人及代理人在适用的情况下,使用"马德里体系电子服务”(Madrid System e-Services)或联系马德里(Contact Madrid)在线办理业务,将在国际商标注册周期全程为您提供帮助。


      •马德里案卷管理器(Madrid Portfolio Manager)

      如果您尚未接触过马德里案卷管理器,可以从观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题网络研讨会(Webinar)开始学习使用。

      •马德里监视器(Madrid Monitor)

      追踪商标国际注册和相关申请的实时状态(设置电子邮件通知的电子警报),并检索所有通知的电子版。

      •马德里成员概况数据库(Madrid Member Profiles Database):

      向用户提供马德里体系各成员的法律和实务信息。

      •电子通知(E-Notifications):

      接收国际申请或注册通知的电子邮件副本(PDF)(例如临时驳回、不规范通知等)。尚未提供用于接收产权组织电子通讯的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可通过联系马德里(Contact Madrid)提交有关信息。

问题或评论


     通过联系马德里(Contact Madrid)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问、提交表格或提出其他请求。




相关链接

马德里案卷管理器:

https://www.wipo.int/madrid/en/manage/

联系马德里:

https://www3.wipo.int/contact/en/madrid/

马德里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ww.wipo.int/madrid/en/manage/

马德里监视器:

https://www.wipo.int/madrid/en/monitor/

MM20表格:

https://www.wipo.int/madrid/en/forms/

马德里成员概况数据库:

https://www.wipo.int/madrid/memberprofiles/

7/2020号信息公告:

https://www.wipo.int/edocs/madrdocs/en/2020/madrid_2020_7.pdf

第12/2020号公告:

http://www.wipo.int/edocs/madrdocs/en/2020/madrid_2020_12.pdf

网络研讨会(Webinar):

https://www.wipo.int/meetings/en/details.jsp?meeting_id=52406

电子通知(E-Notifications):

https://www.wipo.int/madrid/en/how_to/manage/eservices.html



来源:WIPO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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