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关于“加强跨省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提案”的答复
2019.08.05 10:52:137785人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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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17号(政治法律类072号)提案答复的函



蔡金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省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高法院和市场监管总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多次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一、构建联合执法与协作执法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跨地区侵权行为查处工作,2018年7月召开了涉及26个省市的重大不正当案件会,组织相关省份联动,对涉及江中集团、百威英博、宝洁、景田、方太、今麦郎等企业跨区域混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查处,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推动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促进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消除监管空白地带。


2016年,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推进相关地方知识产权局深化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制定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预警监测与风险防范方案,推进深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目前参与协作调度的省份已拓展至25个。2018年共查处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长66.4%。积极开展跨地区执法案件与办案人员调度工作,畅通跨区域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的渠道。深化“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的联合专利执法和协作执法。机构改革后,做好专利商标执法指导工作,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工作。


2018年,国务院对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商务部调整到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区域合作。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丝绸之路沿线4大区域协作不断深化,长三角、泛珠三角13省市联合开展跨区域电商打假“云剑联盟”行动。


二、不断完善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不断完善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在重点产业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快速确权与快速维权有机结合,高效快捷满足企业需求。目前全国已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2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4家,进一步畅通从授权、确权到维权的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专业领域向多领域拓展。依托全国7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推进建立分中心和工作站900余家,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以及工作站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指导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及分中心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举报投诉案件转办协作,拓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渠道。


三、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特点、顺应时代潮流,加大跨区域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的建设力度。2017年1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在南京、苏州、杭州等21个中心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包括福州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设派出审批机构,主要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3家知识产权法院及21个地方知识产权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精神,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战略部署。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作机制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合作,逐步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高效保护模式。知识产权局指导保护中心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执法协作等协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发挥好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优势互补作用。


四、充分运用“互联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018年8月,知识产权局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手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着力营造更好的创新、投资和营商环境。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创新执法指导和管理机制,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网上取证存证、固化网络证据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科学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增强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建设“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中进行专题研究“知识产权预警监测系统融合问题”的建议。


五、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知识产权局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一环予以推进。同时加强商标信用监管,积极推动将商标注册、商标侵权假冒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形成对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7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扎实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知识产权局部分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现已归集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商标、知识产权抵ya等信息6.29亿条,其中包含289.36万户市场主体的商标注册信息574.79万条,初步构筑了知识产权信用建设的数据基础,对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截至2019年3月底,市场监管部门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44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相关惩戒措施,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对关于加强跨省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的建议,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一是加大对跨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协作执法机制,完善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二是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特别是推动跨区域联合执法办案,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追根溯源,深挖源头,斩断利益链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长效机制,构建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督察督办、联合办案、地区间协作等工作制度,统一执法尺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合作。四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继续发挥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作用,加大黑名单联合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010—62083312)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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