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浅析商标具有不良政治影响的情形
2019.08.13 17:28:5515027人已看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指出,对于“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下文笔者将结合商标审查工作实践及相关案例,从八个方面对政治不良影响商标的情形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含有国家名称的商标


国家名称是国家的象征,如果允许随意将其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予以注册并作商业使用,将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损害国家尊严,也可能对社会公


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其他消极、负面影响。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第33790725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1946.png”。该商标被以含有我国国家名称“中国”,属于国名滥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由被驳回。



二、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属于商业经营活动中的标志。若以政要姓名作为商标,不仅侵犯了其本身的姓名权、名誉权,有损其形象,更易使消费者误以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与其有关联从而产生不良政治影响,因此商标申请不得以此注册。如:北京知味来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的第27824850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2004.png”。众所周知,普京为俄罗斯第2任、第4任总统。该商标被以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为由被驳回。


三、含有政治词汇的商标


在党和国家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形成了许多具有特定政治含义,特定意义的政治性词汇,一旦被注册为商标,进行商业化使用,则会伤害社会大众情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厦门顺德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第28913205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2012.png”案中,申请商标由中文“不忘初心”构成。虽然“不忘初心”一词并未包含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内容,但是众所周知,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因此,在“不忘初心”已具有特定政治含义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商标使用,会产生相应的不良政治影响。


四、与重大历史事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重大历史事件具备特定的背景及历史意义,同样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秋收起义。秋收起义是中国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的重要战略决策,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崇高追求。基于我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在无其他相关语境的情形下,相关公众容易将“秋收起义”一词与我国特定时期的革命历史和革命精神相关联。如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削弱相关公众心中中国共产党人严肃、神圣的象征意义,从而产生不良影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某自然人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项目上申请了第17899319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2024.png”,商标局以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为由驳回了其注册申请。


五、由具有特定政治含义的数字构成的商标


如:夏全秀申请的第27105141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2032.png”。“9·11事件”是2001年9月11日发生在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的一起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此次事件对美国民众造成的心理影响极为深远,美国民众对经济及政治上的安全感均被严重削弱。该标志被以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为由被驳回。


六、有损国家主权、尊严和形象的商标

如:北京欧康滤清器有限公司申请的第28094329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2039.png”。钓鱼岛位于中国的东海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此作为商标使用易造成政治上的不良影响,因此,申请商标应予驳回。


七、与恐怖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名称、极端分裂势力或其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涉嫌邪教组织及极端分裂势力,使得相关公众在意识形态领域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认识有负面作用,危害较深。若允许该类词语作为商标注册并大量、广泛使用,容易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如:徐兆磊申请的第16811534号商标“微信图片_20190813172048.png”。“ISIS”是“伊斯兰国”的简称,是一个自称建国的活跃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极端恐怖组织。商标局以该文字作为商标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不良政治影响将其驳回。


八、与国家发展战略及成就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如:上海雄九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在第2类“染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21817244号“胖五”商标。近年来,我国在航空航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长征五号运载火箭于2016年11月3日在文昌航天发射场成功首飞,举世瞩目。“胖五”一般指长征五号系列运载火箭,长征五号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86年“大型运载火箭和天地往返运输系统”,被中国列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的主题之一。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是我国自行研制的航天运载工具,是我国目前技术难度最复杂、运载能力最大的新一代运载火箭,代表了中国运载火箭科技创新的最高水平,是中国运载火箭转型升级的里程碑工程。说到“胖五”,社会大众想到的是大火箭和我国快速发展的航天技术,若将其作为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商标使用,对我国政治、文化等社会公共利益易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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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笔者根据日常工作中对政治不良影响商标情形的总结分析,希望申请人切勿触碰政治“不良影响”这条法律的高压线,不要一味追求标新立异,博人眼球,要审慎对待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助推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范明华 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事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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